汝环攻坚办〔2017〕183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与专家组分析研判和新模式预报结果,预计我省2017年11月27日起有一次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303号)要求,经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11月26日12时起,启动汝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实施Ⅱ级管控及相应措施,请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管控制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另外,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混凝土搅拌站应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作业。
联 系 人:于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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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