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荷花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荷花苑建设项目 |
汝州市朝阳路以北,建兴路以西 |
汝州市鑫沃土土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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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24664.86m2,总建筑面积93605.7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3671.34m2(住宅建筑面积68041.2m2,商业建筑面积5213.52m2,后勤设施建筑面积416.62m2),地下建筑面积19934.36m2。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理土方,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 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间(19::00—22: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场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废气: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官网。 噪声:加强车辆管理,对噪声源采用减震、消声、隔声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垃圾集中收集,统一送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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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7067063 传真:0375-7067068 通讯地址:汝州市环境保护局(467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