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汝州市环宇建材有限公司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汝州市环宇建材有限公司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汝州市小屯镇 |
汝州市环宇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600万元2,技改后增加原料鹏一座,内设污泥贮存池2座,新增2条破碎险、4台筛分机。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理土方,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 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间(19::00—22: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场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废气: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请掏肥田。 噪声:加强车辆管理,对噪声源采用减震、消声、隔声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垃圾集中收集,统一送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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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7067063 传真:0375-7067068 通讯地址:汝州市环境保护局(467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